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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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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记者 戚祥浩
商报讯 昨日,读者邵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8817110反映称,他居住在市区水心某幢703室,与隔壁704室共同享用楼梯道口。今年6月,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704室住户将自家的入户大门移至楼梯通道的中央位置,把这原本属于共享的公用场所私自占据了一半。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现场发现,邵先生所在的住宅楼有七层高,每层有两户住户,其中一楼到六楼的楼梯道口宽2米,而在七楼,该宽度仅剩一半,另一半被704室延伸出来的房门所占。
邵先生称,2001年他购入该房后一直出租,平时不常回来。今年6月,对面的704室户主张先生电话联系他,说房子在装修,准备把防盗门外移些,他明确提出反对,没想到对方还是将房门外移了,而且把公共用地占为私用。如今,他家床、沙发等稍大点的家具根本无法正常进出。邵先生表示,前阵子他将房子挂到中介出售,然而,房客过来看完房子后,均嫌邻居太霸道,怕日后不好相处而打消买房念头。他多次跟张先生沟通,让其将楼道恢复原状,但对方一直未予理会。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张先生,他承认自己的做法系占用公共通道。据张先生介绍,当初装修时,因为房间太小,在征得邵先生同意后,将房门外移了些。如今,在改造完毕的情况下,邵先生又提出拆除意见,这让他不能接受。同时,张先生称,他愿意补偿邵先生部分损失。张先生还说,邵家房子卖不掉跟他无关,眼下经济形势不好也是一个原因。
市房产管理局城西房管所办公室工作人员指出,不管有没有征得对方同意,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占用公共通道,均系违章行为。目前,他们已经在处理该事件,并给张先生送达了调解通知书。同时,该工作人员提醒大家,若碰到类似违章行为,应及时向房管部门反映,以便当场阻拦。若等到违章建筑物建成后再反映,按照送达通知书等程序,将有可能花费较长时间。
再让三尺又何妨?
邻舍,胜似亲戚。
温州人常讲:“嫁人要嫁地瓜娘,买房要买好邻舍。”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今天我们报道的这则新闻很典型,原本简单、和睦的邻里关系,就因为一方的不退步、不谦让、不大公,而变得“复杂”起来。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时有遇到此类事情。本报新闻热线就曾接到不少有关邻里纠纷的投诉:楼上滴空调水、隔壁通宵party、楼下半夜狗叫、走廊里设障碍……还有位读者跟我们讲述了这样一起遭遇:住7楼顶层的某户私自在通往楼背露台的楼梯口安了一扇门、挂了一把锁,将本应归全体住户共享共有的偌大楼背露台占为己有,成了“私家花园”。某日,该读者的老爹上露台晒棉被,一回头却发现门被锁了,就这样在楼顶无端呆了一下午。该读者全家为此郁闷了多日,但又怕伤了邻里和气没再继续追究下去。你看,一正一反,两种心态。
三年前,市区下吕浦住宅区的两户邻居,因为其中一家的户外热水器遮挡了另一家的采光、观光而大闹官司。本来很好解决的一件小事,但因为两家互不让步。几年官司下来,不但双方浪费了人力财力精力,还落下个两家“老死不相往来”。这样的例子,或许也有很多。何必呢?
远亲不如近邻,古人早有结论。清朝宰相张廷玉与同朝叶侍郎同为安徽桐城老乡。两家毗邻而居。有年两家因造屋争地皮发生了争执。张老夫人便修书当宰相的儿子出面干预。不想,张宰相阅罢来信立即作诗劝导老夫人:“千里捎书只为墙,再让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老夫人见书明理,立即主动把墙往后退了三尺。叶家见此情景,深感惭愧,也马上把墙让后三尺。这样,张叶两家的院墙之间,就形成了六尺宽的巷道,成了有名的六尺巷。这个故事说明,邻里之间相互谦让、相互谅解,就没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
近年来,一幕幕讲述邻里和谐关系的故事正在各个社区上演:一年一度的花柳塘中侨社区睦邻节、一企业家掏钱摆上几十桌请邻居聚餐、永嘉农村一中年妇女照顾瘫痪在床的邻居大妈20多年……像这样睦邻友好的故事也有很多很多。
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再让三尺又何妨?金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