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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立困难教师帮扶中心

2008年12月02日
 

  ⊙商报记者 周大正

  商报讯 昨天,市教育局成立温州市困难教师帮扶中心,为因灾因病陷入困境的教师提供及时的帮助。

  根据市教育局出台的《温州市困难教师帮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帮扶资金由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市慈善总会和市教育局安排专项资金等组成,帮扶对象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含在温各高校和幼儿园)、单位在职困难教师。教师因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等)或突发事故(如交通事故、火灾等)造成家庭贫困的,酌情给予一次性补助,一般不超过10000元。

  教师因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等重大疾病,在医保定点医院认可范围内的年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超过10000元(含药品和住院费,以社保局审检为准),家庭特别困难的,一次性补助25%至50%,一般不超过20000元。教师因配偶患病支付巨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贫困的,一般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慰问金。

  据市困难教师帮扶中心主任王大敏介绍说,中心现已筹集到100多万资金,下一步将着手建立困难教师电子档案,月底,首批100多名急需帮扶的困难教师名单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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