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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可跨保险公司办业务

在这家投保 那家可受理 昨日送出首笔理赔款
2008年08月07日
 

  ⊙商报记者 徐再杰通讯员 林旻

  商报讯 在A保险公司投保,B公司可受理理赔业务。昨日下午,由市交警二大队和七家保险公司联合成立的交通事故调解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送出首笔12350元理赔款。

  今年3月20日上午10点半,何某驾车从温州大道由东往西行驶,在行经温州大道前网村地段时,车头撞上横过人行道的三轮车,造成骑车人金某受伤。交警认定,何某驾驶机动车在行经人行横道时没有停车让行,以致造成事故,应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8月1日下午,服务中心马上参与到这起事故调解中来。

  据了解,何某投保的是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但当天在服务中心坐班的是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直属中心支公司的理赔人员,但这并不影响当事人进行理赔。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七家保险公司有统一的核定标准,不管是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的车辆,当班的理赔人员都要先受理。因此,“太平洋”可以把“平安”的单子收进来,而且当场就确定了理赔金额。

  昨天下午,当民警和保险公司人员将12350元理赔款送上门时,车主何某很是惊讶。他说,交警和保险公司一站式服务太方便了,让他觉得很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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