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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家室还与他人同居

重婚男女“携手”入狱

2008年07月18日
 

  ⊙通讯员平法商报记者戚祥浩

  商报讯贵州女子罗某与老乡周某明知对方各有家室,依然住到一起,还对外宣称是夫妻。近日,他俩因为重婚罪被平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了解,罗某、周某均系贵州省紫云县人,双方各有家室。2004年5月,他俩相约到平阳务工。因为是相识老乡,在工作、生活中,他俩经常互相帮忙,渐渐地,双方产生了好感,并有了一起过日子的念头。于是,罗某专程回贵州老家向丈夫提起离婚,她的丈夫不同意离婚。但罗某并不甘心,决定破罐子破摔,随即,她返回平阳与周某过起了同居生活。罗某、周某还一致对外称他俩是夫妻关系。

  2005年4月,听到风言风语后,周某的妻子冷某赶到平阳,她发现事情果真如人们所议论那样。在狠狠骂了周某之后,冷某念在往日的夫妻恩情,原谅了周某。随后,冷某返回了贵州老家,并坚信周某还会回到她身边。但冷某迟迟盼不到丈夫回来,今年3月份,她再度来到平阳,发现丈夫居然仍跟罗某住在一起。冷某盛怒之下选择了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罗某有配偶及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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